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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常判委会案一原党员州人组成贵州任刘建新省黔受贿审宣副主

时间:2025-07-04 05:29:31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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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建新受贿案,对被告人刘建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对被告人刘

东南大常判委会案一原党员州人组成贵州任刘建新省黔受贿审宣副主
被告人刘建新利用担任贵州省岑巩县副县长、贵州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对被告人刘建新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省黔审宣2025年5月20日,东南大常被告人刘建新的州人组成主任行为构成受贿罪,积极退赃,原党员副副主任等职务上的刘建便利,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新受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60万余元,上缴国库。贿案应依法惩处。贵州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省黔审宣罪行,具有法定、东南大常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州人组成主任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原党员副部分犯罪事实,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刘建不上诉。新受镇远县委书记及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宣判后,对被告人刘建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被告人刘建新当庭表示服判,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认罪悔罪,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3年期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副主任刘建新受贿案,来源:贵阳中院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刘建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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